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
为了给广大本商城用户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维护本商城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 《本商城开放平台商家合作运营协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商城入驻管理规定,是对本商城商家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本商城有权对商家的行为进行单方认定,并基于该事实,严格依据本条款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本商城商家在适用本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三条
商家应该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则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定已经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定尚未规定的,本商城有权酌情处理。但是本商城对商家的处理不排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本商城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定并在网站商城、商家后台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商城的相关服务。
第二章定义
第五条 本商城
本商城,指由 商小萌商城旗下的网站平台,域名为:shangxiaomeng.com;根据上下文,“本商城”也可泛指该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主体。
第六条 商家
指在本商城开设网络店铺独立经营、从事网上商品和服务销售的合作者。
第七条 店铺
指商家在本商城开设的包括商品展示、接收订单及其他附属功能的网络界面和相应后台系统。
第八条 用户
指向商家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
第九条 货款
用户使用本商城提供的网上支付系统购买商家销售商品所产生的货款。
第十条 订单
指用户向单一商家同一时间订购单款或多款商品的要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要约。
第十一条 交易成功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为交易成功(1)用户收到货物;(2)用户向本商城(网上支付)或商家(货到付款)支付货款;(3)货物送达后在退货期内未发生退货。
第十二条 包邮
包邮,指商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商家需遵守本商城满399元快递包邮的服务保障,如不满399元的产品务必在商家店铺及商品单品页面注明不包邮字样。
第三章主体资格
第十三条 商家共同向本商城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一)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二)有能力履行其于本规定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 法律文件中的任何规定;
(三)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
(四)商家资质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和/或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正本和/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
3、商家所经营品类商品国家需要具备的相关认证;
4、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5、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6、注册时间1年及以上;
7、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入驻及考核淘汰规则
第十四条
入驻商家首先需要提交相关公司信息由本商城审核通过,其提供的任何信息应遵守国家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本商城正常运营秩序相关信息。商家取得本商城会员号后,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帐号,不得将帐号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十二分
第十五条 合作流程
洽淡并确定合作条件--->商家签订合同并提供盖有公章的资质文件--->本商城合同审---->本商城为商家开通店铺----->商家在本商城平台建立店铺--->约定日期上线。如约定上线日期届满后30日,未在店铺后台缴纳保证金的,本商城将取消商家开店资格,所缴纳平台使用费不予返还。
第十六条 商家上线考核
1)针对店铺装修需要在商家后台完善企业信息,如工商营业执照、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商城对店铺的装修、商品、运费设置等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未设置完整的,本商城有权对其店铺进行延缓上线,直至全部完善后方可正常营业。
第五章违规行为违约类型
第十七条 为保障正常经营秩序,本商城按照本规定,对违规商家采取以下措施,包含但不限于
(一)冻结店铺,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服务中对商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的处罚措施。
(二)罚款,即根据违规行为类型,处以金额不等的违约金措施。
(三)公告警示,即在本商城、商家后台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罚进行公示的处罚措施。
(四)关闭店铺,指删除商家在本商城开设店铺的处罚措施。
(五)终止合作,即解除商家与本商城签订的相关协议的处罚措施。
第六章商品发布管理规则及违约条款
第十八条 发布违禁信息(一)
(一) 枪支、弹药、军火或相关器材、配件及仿制品;
(二)易燃、易爆物品或制作易燃易爆品的相关化学物品;
(三) 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四)人体器官、遗体;
(五)用于窃取他人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六)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七)麻醉注射枪及其相关商品;
(八)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九)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化学品,以及含有黄色淫秽内容的商品、信息;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违约商家发布以上商品销售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十九条 发布违禁信息(二)
(一)管制类刀具及甩棍、弓、弩、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二)卫星信号的地面收发装置;
(三)伪造变造的政府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四)赌博用具及作弊工具;
(五)尚可使用的发票、其它可用于报销的票据以及此类票据的代开服务;
(六)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药品;
(七)粉末、液态女性催情类商品;
(八)国家保护动物的活体、肢体、皮毛、标本、器官及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九)身份证及身份证验证设备;
(十)可能用于侵害他人信息的黑客软件、教程、书籍;
(十一)尚可使用的证券、政府发放的消费劵及相应代购、推荐服务;
(十二)军警制服、标志及军警专用制品;
(十三)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十四)有毒化学物、农药及相关信息;
(十五)烟草专卖品;
(十六)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漫画、书籍、游戏、音像制品以及SM用具、成人网站的账号及邀请码、原味二手内衣物、陪聊陪逛服务等情色低俗商品或信息;
(十七)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
(十八)国家保护的植物及其制品;
(十九)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二十)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
(二十一)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二十二)发行时带有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
(二十三)特供酒、军需酒、自制酒;
(二十四)用于全新销售的伪造变造的数码商品;
(二十五) 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二十六)制作毒品、易燃易爆品的方法、书籍;
(二十七)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
(二十八)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二十九)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
(三十)一卡多号以及带破解功能的手机卡贴;
(三十一)官方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
(三十二)虚拟抽奖类商品。
违约商家发布以上商品销售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二十条 发布违禁信息(三)
(一)未经许可发布专营类目所属商品,或未在本商城许可范围内发布商品的;
(二)鱼翅、熊胆及其制品;
(三)不限时间与流量的、时间不可查询的以及被称为漏洞卡、集团卡、内部卡、测试卡的3G上网资费卡;
(四)秒杀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杀成功概率的相关软件设备;
(五)代写论文、代考试类相关服务;
(六)法律咨询、心理咨询、金融咨询、医生在线咨询的服务;
(七)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
(八)代扣驾照分数服务;
(九)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十)明示、暗示具有治疗、保健功效或者某种营养素功能的食品,或者以个体经验进行宣传的食品;
(十一)邮局包裹、EMS专递、快递等物流单据凭证及单号;
(十二)大量流通中的外币;
(十三)手机直拨卡与直拨业务,电话回拨卡与回拨业务;
(十四)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
(十五)捕鸟器及猫狗肉、猫狗皮、猫狗皮制品;
(十六)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
违约商家发布以上商品销售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第二十一条 商品分类或属性不符
(一)定义及认定
1、发布的商品与规定分类不符:如将数码下的相机放到手机大类下面等
2、发布的商品与选择的属性不符:如将64M商品放到128M商品下
3、出现分类或属性不符,商家需在24小时内修复
违约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一分
第二十二条 页面信息描述与实际描述不符
商家应对其销售的商品如实描述,承诺其销售的产品和上传的产品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在本商城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确保该等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一)定义及认定
1、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产地、功能等信息的描述与用户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的;
2、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用户收到的商品不相符;
3、商家店铺中提供的商品图片需与实际商品相符合(包括赠品与配件);
4、商家店铺中未提供商品图片的;
5、使用虚假的好评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6、店铺信息中缺少商家客服联系方式的(商家必须在24小时内添加);
7、商家店铺中提供的商品图片及信息中不得出现其他网站的LOGO;
8、商家不得随意修改预售商品到货时间,如商品未按时到货,商家需提前通知用户;
违约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任意一项,每次扣一分。
第二十三条 商品价格标记错误
(一) 定义及认定
商家价格标记错误,导致用户严重投诉的。(商品页面价格与商品实际价格不符)
(二) 违约
10(含)单内,原价小于标错价的3倍时,每次100元,原价大于标错价的3倍时,每次200元;11-50(含)单以内,原价小于标错价的5倍时,每次300元,原价大于标错价的5倍时,每次400元;大于51(含)单,原价大于标错价的5倍时,每次500元。
注:如商家按照标错的商品价格正常为用户订单发货,未产生客诉的,则不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禁止广告
(一)类型和定义
1、发布已经出售或者仅供欣赏的商品;
2、以批发、代理、广告、海报、招商等形式发布的商品;
3、将广告作为单个商品进行发布
4、发布仅提供发布者联系方式或其它非出售商品信息的商品;
5、商品标题中有指向实体店铺名:如迪信通**路店专卖;
6、商品描述中含线下交易信息:如银行账号等
7、出现其他网站的任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卓越网、天猫、淘宝网、易趣网、京东商城等
(二)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一分
第二十五条 乱用关键字
(一)定义:
商家为使发布的商品引人注目,或使用户能更多的搜索到所发布的商品,而在商品名称中滥用品牌名称或和本商品无关的字眼,扰乱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
1、商家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使用并非用于介绍本商品的字眼;
2、商家故意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使用本商城正在热推的关键词,并且该关键词和内容商品无直接关联;
3、商家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使用非该商品制造或生产公司使用的特定品牌名称;
4、商家在所出售的商品标题中出现与其它商品和品牌相比较的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可媲美苹果的老人机”等);
5、在标题中使用“最大”、“最高”、“最好”等最高级陈述;
6、不允许任何商品在标题中添加对赠品、奖品的描述,否则属于乱用关键词;
7、如未取得专卖资格或者特约经销商资格,不得在商品信息中声称其为“×××专卖”及“特约经销商”等暗示其与商标权人或者生产厂家之间存在授权或者合同关系的字眼。
(二)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一分
第二十六条 虚假交易
(一)定义和认定
1、商家对所发布的商品注册多个账号进行虚假交易,抬高商品有效订单或者交易量的行为;
2、商家通过虚假价格或虚假交易,抬高商品分类排名的行为;
3、商家通过偷换商品信息,达到继承销售记录和商品评论的行为;
4、订单交易未成功,商家为用户办理线下退款,需为用户办理全额退款,不得从退款中扣除扣点费用。
(二)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一分
第二十七条 重复发布商品
完全相同以及商品的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商品,只允许发布一次。
(一)认定
1. 颜色:同款商品不允许不同颜色分别发布;
2. 规格:同款商品不允许以大小规格不同分开发布;
3. 同款商品不允许附带不同的附赠品或附带品分别发布;
4. 同款商品,通过更改其价格、时间、数量、组合方式及其它发布形式进行多次发布,属于重复铺货;
5. 不包含商家同一商品因有促销和非促销单品之分的重复发布商品;
(二)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一分
第七章商品销售行为管理规则
第二十八条 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一)假货定义:
1. 假冒伪劣商品的统称,包含二手、翻新、水货、仿货、非授权销售商品等;
2. 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用户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
(二)假货认定:
1. 质量监督部门权威的鉴定证明,商家承认商品假冒伪劣的聊天记录截图、品牌商鉴定报告、工商局假货没收函,证明货物是假冒伪劣的。
2. 本商城商家管理部定期对商家商品进行实际购买、鉴定,一旦发现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按本规定严格执行。如商品认定为假冒伪劣商品,相关费用由商家承担。
3. 关于假冒伪劣问题的客诉,商家需要主动提供证明材料。
(三)退一赔三:
本商城对商家售卖假冒伪劣商品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用户在购买过程中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提供假冒伪劣认定证明并被本商城采信的,商家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除了退还商品金额之外还应向用户承担三倍商品金额的赔偿。
(四)违约:
1、根据工商规定认定,需要双方举证;
2、首次假冒伪劣材质成份的,向本商城支付两万元违约金,同时限制参加营销活动十四天;再次假冒伪劣材质成份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3、销售包含二手、翻新、水货、非授权商品,根据工商规定认定,需要双方举证:首次二手、翻新、水货、非授权商品的,向本商城支付一万元违约金,同时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七天;再次二手、翻新、水货、非授权商品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第二十九条 缺货管理
(一)定义:
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如果产生因为缺货无法发出的订单,需及时通知用户并同时向本商城客服提交取消订单的申请;缺货商品未及时下架,且未按要求操作行为将按以下处罚:
1. 产生的客诉订单,商家需提供规定时效内联系用户的通话记录,不限于联络用户的形式,并同时向本商城提交取消订单的申请;
2. 商家务必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用户。
(二)违约:
1、私自取消订单和延迟提交取消订单申请,每次扣一分;
2、需要及时(距离用户下单时间24时内)联系用户,并通知客服部备案;
3、私自取消订单,产生的客诉,商家需积极配合解决;
第三十条 虚假发货
(一) 定义:
1. 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因为缺货、价格变动等原因不愿发货的订单,用虚假发货单使得订单详情中显示发货但实际货物未发出的行为;
2. 商家在规定时效内上传的包裹号,经查询,无实际物流信息的;
3. 商家在规定时效内上传的包裹号,经查询,实际物流信息中揽件时间晚于发货时效的;
4. 上传包裹号错误或包裹号信息与实际物流信息不符的;
(二)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一分
第三十一条 发货时效
(一)定义
商家提供配送服务的发货时间:
1、 每天产生的订单(已完成支付的)商城规定时间之内发货(以第三方快递显示时间为准),并同时向系统提交快递单号;
2、 每天产生的订单(货到付款),以用户下单时间为准,商城规定时间之内发货(以第三方快递显示时间为准),并同时向系统提交快递单号;
说明:
1. 如遇交通运输管制、大雨雪、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发货的,商家应在12小时内通知本商城客服人员,以便及时向用户做出相应的公示或者通知,如不及时通知则按照发货超时处理。本商城会每天出具订单监控报告并记录延迟发货的订单数量和商家;
2. 商家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
3. 除特殊商品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买卖双方另行约定发货时间;
4. 商家提供配送服务的订单,发生丢件、商家或快递公司原因拒签,建议用户重新订购时,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由商家承担;
(二)认定及违约:
无客诉的订单,每单支付100元违约金,产生客诉的订单,按照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且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
当月漏单率超出收订0.5%时,每单支付100元违约金
注:对于未点击发货的,但货已发出,按未发货处理。
第三十二条 退换货管理
(一)退换货总则
1. 本商城承诺:用户签收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申请退换货,15日内可以申请换货,用户可与本商城客服中心联系办理退换
(二)各品类商品退换货政策
手机数码类商品的退换货细则
退换货时限:
自您签收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退货,15日内可申请换货。
退换货原因:
非人为质量问题(手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等商品属于特殊商品,一经签收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
处理流程:
1、拨打电话或发送邮件,说明或写明相关信息并说明原因,24小时以内本商城客服人员会给予退换货申请审核意见;
2、如果用户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请出具书面鉴定,我们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客服受理退换货申请后,您办理退换货时,务必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中心开具的检测报告(维修检验单据)、附件、说明书、发票、保修卡、购物凭证、商品的外包装随同问题商品(主板类产品需写明故障原因)一并退回;
4、若商品在购买时附带赠品,办理退货时需将赠品一起退回;
注意事项:
手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等商品
1、 用户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非人为质量问题凭有效检测报告可选择退货;
2、 用户收到商品之日起十五日内,有非人为质量问题凭有效检测报告可选择更换同型号商品;
3、 用户收到商品之日起十六日至一年内,有非人为质量问题可在当地保修点免费保修,配件保修请参阅保修卡;
4、 为了您的自身权益请妥善保存发票和保修卡,如发生质量问题请携带发票和保修卡及时到当地检测点检测,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除手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外的数码类商品:
1、 数码产品,除厂家或供应商有特殊要求需要开具检测报告的产品(拜亚动力耳机,P3,P4,MID)外,如商品及商品本身包装保持商家出售时原状(注:未打开塑封包装和商品外包装或撕开开箱即损贴纸)且配件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在退货期限内可以办理退货;
2、 商品退换货说明请您以商品的单品页面说明为准;
3、 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请先行按照说明书上的联系方式与厂家的售后部门联系,如果确认属于质量问题,请与本商城客服联系办理退换货事宜;
4、 配件脱落;
5、若商品在购买时附带赠品,办理退货时需将赠品一起退回;
电脑办公类商品的退换货细则
退换货时限:
自您签收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退货,15日内可申请换货。
退换货原因:
1、商品质量问题;
2、办公用品(除办公设备类商品外),商品及商品本身包装保持商家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在退货期限内可以办理退货。
处理流程:
1、拨打电话或发送邮件,说明或写明相关信息并说明原因,24小时以内本商城客服人员会给予退换货申请审核意见;
2、如果用户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请出具书面鉴定,我们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客服受理退换货申请后,您办理退换货时,务必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中心开具的检测报告(维修检验单据)、附件、说明书、发票、保修卡、购物凭证、商品的外包装随同问题商品一并退回。
注意事项:
1、商品退货说明请您以商品的单品页面说明为准;
2、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请先行按照说明书上的联系方式与厂家的售后部门联系(办公设备、网络设备需要提供厂家检测报告;办公设备包含:打印机,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话机,碎纸机,验钞机,复印机;网络设备包含:路由器、交换机、网络存储、3G上网卡、无线上网卡),如果确认属于质量问题,请与本商城客服热线联系办理退换货事宜;
3、为了您的自身权益请妥善保存发票和保修卡,如有发生质量问题请携带发票和保修卡及时到当地检测点检测,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若商品在购买时附带赠品,办理退货时需将赠品一起退回;
家用电器类商品的退换货细则
退换货时限:
自您签收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退货,15日内可申请换货
退换货原因:
1、商品质量问题(大家电类商品属于特殊商品,一经签收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
2、小家电商品,商品及商品本身包装保持商家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注:未打开塑封包装和商品外包装或撕开开箱即损贴纸),不影响二次销售,在退货期限内可以办理退货。
处理流程:
1、拨打电话或发送邮件,说明或写明相关信息并说明原因,24小时以内本商城客服会给予退换货申请审核意见;
2、如果用户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请出具书面鉴定,我们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客服受理退换货申请后,您办理退换货时,务必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中心开具的检测报告(维修检验单据)、附件、说明书、发票、保修卡、购物凭证、商品的外包装随同问题商品一并退回;
4、若商品在购买时附带赠品,办理退货时需将赠品一起退回;
注意事项:
小家电商品
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请先行按照说明书上的联系方式与厂家的售后部门联系,如果确认属于质量问题,请与本商城客服中心联系办理退换货事宜
【注1:飞利浦商品鉴定需开出4联鉴定单据(粉、黄、蓝、白单),退换货时需要出示粉、黄、白3联】
【注2:松下品牌产品如有质量问题,请联系售后出示检测报告,办理退换货】
说明:
1、退换货时,请您务必将商品的外包装、内带附件、保修卡、说明书、发票等随同商品一起退回。注:平邮用户以包裹单上的签收日期为主;
2、若商品在购买时附带赠品,办理退货时需将赠品一起退回;
3、因厂商会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更改商品包装、产地或者一些附件,因此您收到的商品有可能与我们提供的图片、产地、附件说明不完全一致,请您以收到商品实物中标示的包装清单为准;我们会尽量做到及时更新,同时确保商品为原装正品;
4、个人护理相关商品,例如:剃须刀、女士剃/脱毛器、美容器、卷发器、理发器、电动牙刷、鼻毛器等,请当场验收,若商品有破损、渗漏、缺少、配送有误等问题,请当即与本商城客服人员联系,在您签收验货后发现上述现象我们将不负责退换。
大家电商品
本商城商家所售大家电商品均为正品行货。凭商家开具的发票,所有商品均可享受厂家的全国联保服务。
本商城将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政策,针对所售商品履行保修、换货和退货的义务。当商品出现问题时,建议您直接联系厂家售后服务点,这样将大大缩减问题商品的处理时间。您可以通过厂家的客服热线查询相关售后服务点地址、联络方式,或直接咨询本商城客服热线查询相关厂商客服热线信息。
1、用户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非人为质量问题凭有效检测报告可选择退货;
2、用户收到商品之日起十五日内,有非人为质量问题凭有效检测报告可选择更换同型号商品;
3、用户收到商品之日起十六日至一年内,有非人为质量问题可在当地保修点免费保修,配件保修请参阅保修卡;
4、为了您的自身权益请妥善保存发票和保修卡,如有发生质量问题请携带发票和保修卡及时到当地检测点检测,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属于质量问题的,将售后服务中心开具检测报告(维修检验单据)、附件、说明书、发票、保修卡、购物凭证、包装、问题商品等一并返回本商城办理退换货手续。
注意事项:
1、大家电检测报告由厂家售后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检测并开具;
2、飞利浦商品需开具4联鉴定单(粉、黄、蓝、白单),退换货时需要出示粉、黄、白3联
3、海尔品牌的产品如有质量问题,厂家售后可直接为您更换;
4、建议大家电商品外包装在收货之日起保留30天或更长时间,如包装破损或丢失,无法办理退换货;
5、如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质疑,请您出具售后检测报告,我们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 退换货及退款审核管理规定
(一) 如商家出现少发、错发、商品质量等商家原因导致的退换货问题,导致用户申请退换货,无论包邮与否,订单的往返运费由商家承担;如用户自身原因(色差,尺寸不合适,购买错误等非质量问题)拒收,订单中运费由用户承担;
(二) 用户通过本商城400电话、商家联系方式提交的退款申请全部由商家处理,用户提交退款申请,商家根据发货情况,在24小时内做出回复(退款或不退款);
(三) 手机、笔记本、数码、DIY商家店铺月退款率高于10%,家电、智能、办公、外设产品线商家店铺月退款率高于8%;
(四) 用户通过前台提交的退款申请全部由商家审核,用户取消订单提交退款申请,商家根据发货情况,在24小时内做出操作(通过、不通过)
1、通过:商家确保货物没有发出,或者货物已经被快递退回给商家,则无条件给通过用户的退款申请
2、不通过:需将不通过理由描述清楚,例如:货物已经发出,理由简洁清楚,注意用语,不得出现恶意词汇等
(三)对于无法判断是否可退的情况,需要及时反馈客服,由客服判断后做出处理
(四)违约:
如发现超时不处理,以及商家违背以上承诺,则每次支付100元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先行赔付
(一)所有用户投诉漏发、少发、错发、拒收未退款、商品质量引起退换货,等情况,一般投诉用户问题超过24小时、严重投诉(如工商、消协、媒体等)用户问题超过8小时仍未解决,经和商家确认无果,互相扯皮无法判定责任方时,应由商家先行直接发快递补发货物给用户,后期再由本商城客服和商家、配送确认最终责任。如果用户要求退款或赔偿相应款项,则由本商城客服写付款凭证给用户赔付款项,后期责任再由本商城客服和商家、配送确认最终责任。
(二)商家的违规行为,通过本商城用户、权利人的投诉或本商城排查发现,符合处罚标准,本商城客服有权进行先行赔付,后续再核查情况进行责任判定;
第三十五条 商品配送
(一) 定义:
(仅限于线上付款订单,不包括招商代理COD订单)商家应自行安排向用户提供商品的配送服务,应当按照约定保证配送服务时间和质量。不得以商家包邮商品,由于用户所在地偏远、邮费较高等原因拒绝发货出售的行为
(二) 认定: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卖家的配送时间如下
1、EMS和普通快递从订单产生(订单发货后)到用户收货时间在5天内配送完毕;
2、平邮订单自发货后20天内
3、订单发货后24小时内上传快递单号
4、承诺给用户使用的快递与实际使用的快递不符;
5、如遇交通运输管制、大雨雪、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配送的,商家应在12小时内通知本商城客服人员,以便及时向用户做出相应的公示或者通知,如不及时通知则按照配送超时处理
(三)违约:
由本商城客服与用户确认实际情况,如因用户原因,(修改地址,电话无法接通等)则属于用户原因。
如判断属于商家快递公司原因则做以下处罚:
每单支付200元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少、错件处理
(一)定义:
1、商家必须按照订单明细和网页商品描述打包发送货物。
2、如后期用户投诉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由本商城客服通知商家后,商家直接发快递给用户,并在24小时内把补发的快递单号反馈给客服;
3、如出现少发商品(包含赠品),商家又无货补发,则由本商城先行赔付给用户,此部分款项在后期货款里面扣除;
4、如后期用户投诉错发商品(包含赠品),由本商城通知商家后,商家在收到用户寄回的错发商品后(以快递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商家直接发快递给用户,并在24小时内把补发的快递单号反馈给客服。
(二)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单支付100元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验货签收
(一)定义:
1、包装时仔细核对:商品及配件、商品数量、发票(如有)、三包凭证(如有)等
2、若存在包装破损、商品错误、商品少发、商品有表面质量问题等影响签收的因素,用户有
权进行拒签,本商城并在24小时内为用户完成退款操作
3、快递人员需当面提示用户验货
4、商品外包装不得贴有其它公司logo
(二)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一分
第三十八条 转单
(一) 定义:
商家收到用户下单后,根据订单内容至其他购物平台下单,导致用户的本商城订单转为其他购物平台发货的行为。
(二)违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十八分
第三十九条 发票管理
(一)商家提供给用户的发票不得是无法查询到相关发票信息的虚假发票
(二)用户下单后,商家需要按照订单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要求使用“当地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需盖有商家“发票专用章”;严禁商家使用定额发票、收款收据、销售证明等代替;
(三)发票抬头和内容,需和订单详情中用户要求一致,不得有任何差异,对于发票抬头开具错误者,商家有义务承担来回运费,给用户更换正确发票;
(四)发票金额:发票金额需和订单商品金额一致;对于订单中余额支付的,也需将此部分款项正常开入发票;
(五)发票开具后需放入包裹明显位置,随订单包裹一起邮寄给用户,如出现发票短缺,商家在发货前,需通知并与用户确认结果,未联系到用户的情况,需在包裹中附加“发票补寄时间说明”。
(六)对于用户投诉错漏开发票,商家在接到投诉后需在两日内补寄,并提供快递信息给本商城客服,补寄发票产生的快递费用由商家承担,严禁商家使用平信、挂号信邮寄发票;
(七)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单支付100元违约金
注:商家需配合解决客诉
商家需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类型无误
第四十条 促销管理
(一)本商城鼓励商家积极参加本商城组织的全场促销活动,商家有权选择是否在本商城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本商城指定的促销规则参加,促销所产生的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商家应严格按照促销规则进行执行,按时按量提供促销承诺的优惠,避免用户投诉。
(二)各商家自己开展的促销活动需提前告知本商城招商人员审核,本商城批准后方能够执行。
(三)商家开展促销活动,在促销形式、折扣、促销商品或赠品的种类上,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商城的规定,否则本商城有权强行干预或撤销此促销活动。
(四)在促销期间本商城有权要求促销商品价格不高于竞争对手的同样商品价格,由于竞争对手价格变动导致促销商品价格不能达到本商城要求的,本商城有权停止促销行为或者让商家修改促销商品价格。
(五)促销结束后及时更新页面信息,撤掉促销提示;
(六)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一分
第八章价格管理与货款结算
第四十一条
商家在本商城销售的商品的价格由商家自行制定,但本商城有权对商家的价格依法进行干预。商家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止商品减价销售中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商家自行负担,由此给本商城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商城有权向商家追偿。
第四十二条
商家保证在本商城大促的生效起止期限内,商家在本商城出售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商家在其他平台店铺的价格。
违约:
1、公告警示
2、每个单品扣一分,情节严重的,限制上架直至终止合作
第四十三条
商家入驻本商城需要交纳费用,具体按照合同签署的内容进行收费。
第四十四条
商家因网上交易产生的所有费用、税费、客诉费均由商家自行承担。
第四十五条
商品销售货款由本商城统一收取。本商城每周按照固定的结算周期给商家统一结算,可结算货款必须是交易完成并且没有退货退款处理或已经处理完毕的订单货款。
第四十六条 结算流程
(一)结算流程:待确认->待结算
(二)名词解释:
1、待确认:可结算,已到结算期,需商家确认。
2、待结算: 本商城财务正在进行汇款结算流程。
(三)可进入结算流程的订单:线上缴款订单、自发COD订单,按交易状态完成后进入结款账期;
(四)如商家发生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违约行为,本商城有权单方暂停、终止或扣减网上货款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商家承担。
第九章禁止性规定
第四十七条 违背承诺:
(一) 定义:
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诺向用户提供以下服务,妨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具体行为如下
1、本商城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
2、本商城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退一赔一、数码维修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
3、商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发票的;
4、加入货到付款等服务的商家,但拒绝提供上述服务的;
5、加入特殊优惠活动的商家,未按照活动要求提供服务的;
6、拒绝按照用户购买的价格成交或者拒绝提供承诺服务的;
7、商家拒绝按照承诺给本商城、用户提供服务的
8、商家未履行其它承诺的
(二)违约:
1、公告警示
2、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三分
第四十八条 线下交易
(一) 定义:
线下交易是指通过本商城购物平台下订单,不通过本商城支付系统付款的订单,即由用户直接联系商家进行双方协商购买的交易行为。(不含本商城代理货到付款订单)
(二) 认定:
本商城对通过本商城购物平台产生的订单实时监控,根据订单实际发生与否确定线下交易行为是否成立。
(三)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十八分
第四十九条 恶意竞争
(一) 定义和认定:
仅以低价格展示商品,却对用户的订单采取无货处理;或低价展示之商品无相关配件无法使用的恶意行为。
(二)违约:
如商家被确认有任何恶意竞争行为,每次扣六分
第十章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 商家服务政策及规范
(一)每周服务态度投诉占所有商家TOP10
(二)未按服务标准执行服务标准;
1、商家面向用户服务标准,包含本商城服务保障和本地化服务;
2、商家面向本商城服务标准;
(三)处罚: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一分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五十一条 帐户密码
(一)商家凭本商城商家名和密码进入本商城商家后台-Z掌柜建立和维护自己的网上店铺。为确保系统安全,建议商家定期更改密码。
(二)商家对于本商城商家名和密码应严格保密并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的第三方,如因商家保管不善而造成任何损失,商家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十二条 税款缴纳
双方应各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向有关的税务机关纳税。
第五十三条 保密条款
(一)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规定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二)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载体,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三)在本规定终止之后,各方在本规定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规定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义务。
第五十四条 利益冲突
(一)定义:
1、在本规定有效期内,如有任何本商城或本商城关联企业在职员工成为商家的股东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商家必须立即书面通知本商城,如商家故意隐瞒此情况,本商城有权随时提前终止商家的业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本商城无需退还商家已向本商城交纳的所有费用。
2、商家不得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对任何本商城或本商城关联企业在职员工有任何贿赂以及恶意投诉恶意诋毁本商城行象的行为,否则本商城有权随时单方提前终止本规定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商家应赔偿本商城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 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三十六分
第五十五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规定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规定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等。
(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规定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三)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任何一方履行本规定项下义务的时间持续超过20天或累计超过30天,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履行本规定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前终止本规定。
第五十六条 特殊免责
(一)如因本商城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商城网上店铺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商城无需向商家承担任何责任。
(二)为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本商城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同时,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本商城可能不定期对本商城网上店铺栏目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情况影响本商城在本规定项下义务的履行,商家同意予以谅解。本商城则应尽可能将因此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五十七条 争议解决
(一)在双方就本规定项下条款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以善意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
(二)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商城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本规定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五十八条 其他规定
(一)如果本规定中的任何条款因违反法律或政府规定或因其他原因而完全或部分无效,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该条款的删除不影响本规定其他条款的效力。
(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商城对本协议条款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管理规定与《本商城开放平台商家合作运营协议》即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本商城入驻商家管理规定》,我公司已全部阅读并愿意遵守上述全部规定,同时我公司同意接受本商城根据上述规定所实施的全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