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管理规则

1.  保证金

商家入驻平台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服务协议、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及遵守“本商城”各项规则的保证,在商家违反服务协议、义务或“本商城”规则时,“本商城”有权根据相关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买家的赔偿。

2.  保证金额度

“本商城”有权根据商家经营类目的变化、商品实际销售情况、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等情形调整商家交付的保证金额度,商家应在“本商城”通知后5日内补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否则,“本商城”有权暂停向商家提供服务或提前终止服务协议。

3.  保证金管理和使用

(1)商家同意缴纳的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计算任何利息。

(2)在下述情形下,“本商城”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直接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本商城”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后,将通知商家补足,商家应在接到“本商城”通知后5日内按“本商城”要求补足相应保证金。商家未按要求补足相应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本商城”将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1)商家违反服务协议或任何保证、承诺或义务的;

  2)商家之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3)商家在“本商城”发布商品、达成交易、履行交易相关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本商城”任何规则或违反其对客户的承诺,或被客户投诉、索赔时,“本商城”根据自身的判断对客户进行赔付的;

  4)商家违反服务协议或“本商城 ”任何规则,给 “本商城”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

  5)服务协议及“本商城”管理规则中约定的其它可扣除保证金的情形出现的。

(3)“本商城”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抵扣或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商家,并在书面通知中,说明抵扣和赔付原因及抵扣和赔付金额。

(4)若商家保证金不足时,“本商城”没有使用自有资金为商家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任何款项的义务,但若“本商城”进行了该等支付,则“本商城”有权要求商家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商家赔付“本商城”损失,且在指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

  2)从商家的销售货款中直接划扣,以补偿“本商城”所遭受的损失;

如“本商城”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本商城”有权单方终止向商家提供的一切服务,且有权继续向商家追偿。

4.  保证金的退还

商家与本商城的服务协议终止且商家已完成交易的商品质保期届满后,商家可向“本商城”提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本商城”审核通过后90天内,扣除依据服务协议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商家,如商家支付的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应由商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的,“本商城”将不予退还商家保证金,并保留向商家追偿的权利。